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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津津南发布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知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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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来源:奥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11-04 18:39:49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(记者万晓东)近日,天津提醒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知书》。津南经营

    告知书提醒,发布严禁制售“三无”“山寨”、规范告知超过保质期、食品生产书腐败变质、天津提醒混有异物、津南经营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发布食品;严禁冒用他人厂名、厂址、规范告知商标、食品生产书标识、天津提醒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;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、津南经营非食品原料、发布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;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;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或违规宣称减肥、规范告知降脂、食品生产书壮阳等功能。

   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,畜禽肉类须查验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》等;进口食品须提供海关报关单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;特殊食品(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)需查验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;完整留存供货方资质、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,建立健全购销台账。

    责任编辑:吕成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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